大名县出土北宋嘉佑年间古碑

发布时间:2025-08-10 15:13  浏览量:3

嘉祐(1056年9月—1063年)是北宋仁宗赵祯的第九个年号,也是其最后一个年号,共使用八年。该年号得名于《宋史》改元诏书,因仁宗晚年病重改元以求天佑,其间铸造的“嘉祐元年”铜则等器物印证了其在典章制度中的实际应用 。嘉祐年间颁布的敕赐碑文、官刻本《南史》及钱币“嘉祐通宝”等文物,均佐证了该年号的存续时间与历史背景 。

在此期间,嘉祐二年(1057年)欧阳修主持科举,苏轼、苏辙等名士中第;四年(1059年)王安石呈《上仁宗皇帝言事书》提出变法,泉州洛阳桥建成;七年(1062年)蔡挺改革江西盐法,《嘉祐编敕》完成修订。苏洵所著《嘉祐集》与此年号同名,收录其政论与诗文。嘉祐八年(1063年)仁宗病逝前确立赵曙(英宗)为继承人,结束皇嗣争议。同期大理、辽、西夏分别使用政安、清宁、拱化等年号。

大名县新联会联合魏州文化研究会开展古石碑调研 助力本土文化挖掘

2025年8月8日下午,大名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以下简称“大名县新联会”)联合县魏州文化研究会,前往旧治乡东杨村开展古石碑调研活动。

此次调研聚焦于东杨村新出土的两通古碑,其上刻有包拯包龙图城隍和社火等丰富内容,对研究本地历史文化具有极高的价值。

大名县新联会会长、县魏州文化研究会副会长孙东杰,大名县魏州文化研究会会长杨达,常务副会长柴林魁,秘书长王拯行一行四人参与了此次调研。东杨村支部书记张兵锋及相关工作人员全程陪同,并对石碑出土的背景、经过等情况做了详细介绍。

在调研现场,专家们对石碑进行了细致的观察和初步考证。这两通石碑文字基本清晰可辨,所记载的包拯相关内容以及社火场景,不仅反映了当时的民俗信仰和社会风貌,更为研究大名县的历史文化提供了新的实物依据。特别是为包拯包龙图立城隍的记载,对于探究当地民间信仰的演变具有重要意义,而社火相关图案则生动地展现了古代的民俗活动。

包拯在大名为官的记载主要见于《宋史》等史籍。据《二十五史·宋史》“包拯传”记载:“除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续资治通鉴》记载:“壬辰宋仁宗皇祐四年(公元1052年)三月丁未,以知谏院包拯为龙图阁学士、河北都转运使。居数月,徙为高阳关路安抚使。因籍一路吏民积岁所负公钱十余万,悉除之” 。

宋代“河北路”治所为大名府,辖境相当今河北阜平县北大茂山、容城、霸县和天津市海河以南,及山东、河南二省黄河以北的大部 。包拯任河北都转运使,负责一路的财政、监察等行政事务 。在任期间,他十分体察民情,为大名府老百姓免去了多年来所欠下的税赋钱十余万,还奏请朝廷让百姓休养生息,将用作养马的田地还给地方和农民,深厚爱戴 。

大名县新联会会长孙东杰表示:“新联会一直致力于挖掘和传承大名县的优秀传统文化,此次联合调研活动,正是我们发挥自身优势、服务地方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我们希望通过深入研究这两通石碑,能够为大名县的历史文化研究增添新的成果,让更多人了解大名的深厚底蕴。”

魏州文化研究会会长杨达指出:“这两通古碑的出土,是大名县文化研究领域的一件大事。我们将组织专业力量,对石碑进行进一步的解读和研究,争取早日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公众能够理解和欣赏的文化内容,推动大名县历史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接下来,大名县新联会与魏州文化研究会将共同组织专家团队,对两通石碑展开全面深入的研究,并计划通过举办傩戏、社火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展示研究成果,让更多人感受大名县历史文化的独特魅力。同时,新联会也将继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和引领广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积极参与到本土文化的挖掘、保护和传承工作中,为大名县的文化繁荣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