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百年-江陵首任专员雷啸岑谈言官对我提出弹章

发布时间:2025-09-12 04:04  浏览量:7

我在湖北做了整整三年的地方行政官,认为是一生最辛苦、最有意义,也最感兴趣的工作,比作什么部院长的价值还高。若不是受着军人的干扰仇视,虽叫我再干十年,亦复乐此不疲。因为中国的老百姓实在很善良,地方官只要实心任事,不贪财,不虐民,任何政令皆行得通,而且深获人民的爱戴,令人感奋。例如我在江陵任内时,曾有老年乞丐到公署要求见我,卫兵不许他进来,适被我看到,即走出大门外,问那乞丐有何事要我处理?他说:“儿子在乡里作保长,有吃有穿,竟不赡养老父,要请县长主持公道。”

当时我送给他一块钱,教他回家去静候消息。随即将该区区长找来,问他是否真有此保长?答谓确有此人,父子间感情素来不好,老父气不过,就出门去行乞,大骂儿子不孝。我吩咐区长回去告诉那保长,对父母一定非照顾不可,教他具结以后负责养活父亲,如有困难,可向我申述,设法解决就是。过了数月,我骑马赴江陵乡区巡视时,忽有一老年人跪迎马前,说是 “感谢县长成全,现在儿子对我很好了”。审视之,原来就是那行乞的老汉。凭此小事,即知中国的老百姓是容易管理,也容易满足的。

我辞职后,杨畅公来电调我入川,指派我担任四川县政训练所的政治教官。我认为这类人才到处都是,何必远征及区区呢!乃流连武汉,迟延不行,同时亦拟将江陵任内的移交手续办妥,才安心作别的事。不料两湖监察使高一涵,此时不惜落井下石,竟向监察院提出我 “贪污横暴” 十大罪状的弹劾案,且要求监察院转请中央政府作 “紧急处分”,要把我先行扣押,静候查办。我在湖北作了三年地方官,最堪引以自慰自豪的,就是不贪污,而一旦卸职,乃被堂堂台谏大员,认为贪官污吏中之最不可恕者。言官的信用如此,怎能怪社会上没有公道是非呢?

一面有驻在武汉的监察使,以严重方式对我提出弹章,同时又有人捏造江陵县以及本行政区内各县的民众团体名义,透过中枢派驻鄂省的特务工作人员,径向蒋委员长呈控我贪污渎职的种种罪行,说来像煞有介事,而且骇人听闻。蒋公严饬湖北省政府澈查具报。省府自不敢怠忽,既正式派员赴江陵县明查,又密遣干员实地暗访,历时颇久,用力至勤,总以为我既已去职,倘有劣迹败行,地方人士无所忌惮,必然据实举发的,谁知大谬不然,竟使忌我者大失所望。

江陵县各界领导人士,联名备文答复省政府,替我辩诬鸣不平,原文有 “雷专员在本县不特不贪污,且将其应得之特税附加巨款,亦交给地方作兴办公益事业之用” 等语,这是我事后接得蒋委员长 “准予免议” 的训令中,附有鄂省府查办经过的全案文件,才知道江陵士绅有此公道作证之词,殊堪感慰。是年十一月初,我到成都,晋见杨畅公时,他曾以诧异的口气问道:“你在湖北怎么搞得乱七八糟呢?” 我夷然对曰:“请派人实地详查,即知我决不是乱七八糟之人!” 他亦说:“是呀,我不相信你竟会搞得那样糟的!” 到次年四月,即奉到蒋委员长 “准予免议” 的训令了。

至于监察院的弹劾案,照例经由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将弹劾事实通知我答辩,当时我在成都自撰自写,费了两昼夜的工夫,才将答辩书递上。但经过了二年亦未见下文,直至民国廿八年夏间,中央政府迁至重庆时,才由惩戒委员会宣布,给我以 “停止任用一年” 处分的官样文章,其中唯一的理由,就是指我曾用军棍责打土豪劣绅(这是我在答辩书上自认的),对于贪污等九大罪行,皆认为不成立。此时我到处打听那位两湖监察使高一涵的行踪所在而不明,否则一定要跟他见面谈谈此案,问他作何感想?像高一涵这种言官,只有 “励精图乱”“一除良安暴” 的作用,真可谓国家之蠹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