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白眼狼!失联30年,父母离世却想继承遗产,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发布时间:2025-05-30 15:30 浏览量:3
文|南风
编辑|先锋谷影视娱评
作为家中独子,张某负气离家30年,音讯全无!
对患癌的母亲不闻不问,对年迈的父亲避而不见,好似人间发。
可父母双双离世后,张某突然现身,理直气壮地要求继承遗产。
而几十年如一日照顾兄嫂、操办后事的叔叔张远,则有了不同的意见。
面对遗产,一个主张法定人继承,一个主张赡养者继承。
究竟是继承权的法理更重要,还是赡养的情理更重要?或许这两者并不矛盾。
在法院的判决书下达的那一刻,网友们心中涌现出四个大字:大快人心!
30年人间蒸发1992年,20岁的张某跟父母大吵了一架,摔门而出。
按说一家人吵个架再正常不过了,吵得凶了还会上演个“离家出走”,一般过几天甚至几个小时就回来了。
但是谁也没想到的是,张某这一走就是30多年。
刚开始张某的父母还以为孩子只是赌气,在家等着。
可越等他们就越心慌。
虽说张某经常惹他们生气,但说到底还是自己的孩子,即便已经成年了也还是免不了担心。
老两口在家急得团团转,等了一天都不见孩子回家,就去报了警。
可找了一圈以后,竟然没能找到张某的踪迹,他好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
他们明白,这是儿子不想被找到,故意躲着他们呢,便也就慢慢放弃了。
两位老人开始相依为命,刚开始他们还会时不时念叨几遍这个独子,但时间长了,他们的心也就彻底凉了,就当是没这个儿子。
时间一年一年地过着,老两口的身体条件越来越差。
张某的母亲不幸罹患癌症后去世,他父亲也因为各种疾病缠身,接受了多次手术。
好在张某父亲并不是独子,他还有个叫张远的弟弟愿意照顾他,也就是张某的叔叔。
在张某消失的这30多年里,张远几乎承担了他作为儿子应尽的所有义务。
兄嫂的衣食住行,看病就医,甚至是身后事,都是张远在一手操办。
也正因为有了这个弟弟,张某父母的晚年生活才不至于太过凄凉。
兄嫂离世前,张远想尽了一切办法去联系张某,想要让老两口能见那个不孝子最后一面。
可张某竟然真的绝情至此,直到二老入土,他都不愿露面。
之所以说是“不愿露面”而不是“没收到消息”,是因为在父母去世以后,张某很快就悄悄取走了父亲银行卡上的全部11万元存款。
面对这样一个不孝子,张远一气之下将侄子告上了法庭。
其实张远最初的诉求真的已经够忍让了。
他可是认认真真地照顾了哥哥嫂嫂30多年,但最后却被那个不孝子给“偷”走了遗产,谁能不生气?
就在这种情况下,他最初的要求也只是“适当分得遗产”而已。
但张某仗着是家中独子,反复强调自己是“唯一法定继承人”,吞到嘴里的11万竟一分都不愿意吐出来。
最终张远不再忍让,决定变更诉讼请求,要求确认张某丧失遗产继承权。
所有的遗产由第二顺位继承人,也就是张某父亲的兄弟姐妹来继承。
他们知道以后,一致认为张某就应该丧失继承权,并且还都主动放弃了自己的那部分继承权,所有遗产都由长年照顾哥哥的张远继承。
不过这种事并不是一堆亲戚说了就能算的,法律要讲究证据。
好在取证在这起案件中并不算是什么太难的步骤,直接找居委会就行。
居委会对于居民的生活情况相对比较了解,再加上张某的父亲已经80多岁了,属于居委会的重点关注对象。
而且居委会跟居民也没有什么利益纠葛,立场相对公正,证词也比较可靠。
所以当居委会也证明是张远在长期照顾哥哥,而张某30年间从未出现以后,案件的事实就已经很清楚了。
另外张远也提供了大量的相关发票和收据,包括购物记录、手术费缴费记录等,更进一步印证了自己所说的话。
面对这种局面,张某还不死心,一直强调自己只是看父母身体硬朗,经济上也能自给自足,所以才不经常回家,并没有遗弃父母。
可赡养义务跟父母有没有收入,身体是否硬朗这些都没关系。
张某这30多年来,一没有经济帮助,二没有精神慰藉,三没尽陪伴义务,甚至连父母去世都不出现,这已经构成了遗弃。
最终法院裁决判定,张某丧失所有继承权。
这个案子的过程其实非常简单,逻辑也清晰明了。
但它之所以能够引发热议,除了法理和情理上的相互契合以外,更因为它戳中了一个社会痛点:
为什么总是有那么多子女把父母当成“提款机”?需要钱时就伸手,不需要时就是陌生人?
其实这种案例的背后,往往藏着家庭教育的失败。
父母对孩子的溺爱,会让孩子觉得索取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慢慢就会忘记感恩和回报。
这种“白眼狼”在现实中并非少见。
就像是上海的那位方医生,拼尽全力供养出了一个留洋的女儿,可是这个女儿在出国以后竟再也没有回来过,甚至连电话都没打过一次。
8年时间,女儿对自己不管不问,自己需要帮助的时候也只能求助身边的朋友。
最后方医生索性将所有遗产都留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
还有更加丧心病狂的孩子,只是因为向母亲讨要生活费无果,就让母亲重伤进医院。
只可惜,尽管法律可以惩罚“不孝子”,但它终究也只能作为最后的底线。
真正的孝道,应该源于内心的尊重和爱戴。
父母养我们小,我们养他们老,这本事天经地义的事。
可惜总是有些人知道失去继承权的时候才“追悔莫及”。
那时候后悔的究竟是消散的亲情,还是失去的金钱?
所以这个案子的意义不仅在于“大快人心”的判决,更在于它提醒我们:
别等父母不在了才想起尽孝,别等法律出手了才后悔当初的冷漠。
亲情,经不起30年的等待,更经不起“白眼狼”的辜负。
张某的案子尘埃落定,但留下的思考远未结束。
父母的爱是无私的,但子女的回报不该是冷漠的。
继承权不是“天上掉馅饼”,而是以责任和陪伴为前提的。
如果你连父母都不愿善待,又凭什么要求遗产善待你呢?
部分参考资料:
独子失联30年父母离世后想继承遗产——观威海
主播拒绝“擦边”要赔50万?离家30年想继承遗产?法院判决大快人心——中国青年网
独子失联30年父母离世后想继承遗产,子女长期不尽赡养义务,被判丧失继承权——大象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