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龙公传
发布时间:2025-05-16 08:43 浏览量:4
李云龙公传
李云龙,字峻卿,塘尾社邦塘南村人氏,李光祖公之五子,行十五世。其性敏而好学,自束发受书,即怀经世济民之志,砥砺奋进,以监生之身踏入仕途,开启宦海生涯。
道光二十六年五月,云龙赴山东蓬莱,代理县丞之职,载于《光绪蓬莱县续志》。县丞一职,佐县令而理县务,事无巨细,皆需躬亲。云龙履职期间,勤勤恳恳,佐理政务,整顿吏治,兴修水利,劝课农桑。于民生之疾苦,洞察入微;于县务之积弊,锐意革新,深得邑人爱戴。
此后,云龙凭借卓越才能,署理山东按察司理刑厅。于刑狱之事,秉持公正,明察秋毫,慎思明辨,力求无冤无枉,以法治之严与仁德之心,维护一方安宁。因其政绩斐然,获钦加六品衔,议叙即用京府通判,仕途前景可期。
云龙一生辗转多地,历任要职,始终恪尽职守,以廉洁奉公为准则,以造福百姓为己任。其功绩不仅镌刻于蓬莱之史志,亦铭记于邦塘李氏宗族之族谱,为后世树立了为官清正、勤勉尽责之典范,其德风惠政,泽被后世,流芳千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