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陪女友吃了三年的苦,功成名就后她向我求婚,我却果断和她分手

发布时间:2025-08-03 16:32  浏览量:1

我回绝了女友的求婚。

我们共同经历了三年的风风雨雨,她终于迎来了她的辉煌时刻。

就在她身价飙升到千万之后,她向我提出了共结连理。

然而,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与她分道扬镳。

她一脸震惊地挡住了我,问道:“这是为啥?”

我静静地凝视着她,回答说:“我独自沉浸在往昔太久了。”

这会儿都快到午夜了,沈乐菱还是不见踪影。

我窝在客厅的沙发里,手里攥着本书,那一页纸都翻不动了。

桌上搁着一杯早就凉了的牛奶,我瞅了老半天,站起来把它送进微波炉。

突然,门外响起了敲门声。

我走过去开了门,一股子酒味儿直冲鼻子。

一个小伙子扶着摇摇晃晃的沈乐菱,看见我眼睛一亮。

“您是沈总的老公吧?我是她手下,叫我小陈就行。沈总喝多了,我给送回来了。”

我冲他笑了笑,接过沈乐菱,她脸都红了。

“要我帮忙把她扶进去吗?”

“不用,我自己来。”毕竟这几年,沈乐菱每次喝得烂醉如泥,都是我一人把她弄进屋,都成习惯了。

我轻手轻脚地把沈乐菱扶到沙发上,她好像真的醉得不轻,眼睛闭着,好像已经睡着了,嘴唇都没血色了。

我摸了摸她的脸,有点热,就小心翼翼地站起来。

她在后面问了句,“你干嘛去?”

我没回头,声音还是那么温和,“我去给你煮点醒酒汤。”

锅里的汤正热腾腾地冒泡,我出神地盯着玻璃门上她坐在沙发上的倒影。

不知过了多久,手上突然感到一阵刺痛。

我低下头,发现锅里的汤已经翻滚起来,赶紧手忙脚乱地把火关了。

我把醒酒汤端出去,沈乐菱捂着胃,眉头紧锁,看起来非常不舒服。

我把杯子递到她嘴边,“来,喝了这个,会感觉好些。”

沈乐菱接过杯子,我的目光落在她的食指上,那里空空如也。

我记得我们在一起的第二年,我们一起逛了很久的街才买到的情侣对戒,她总是戴着它。后来不知何时,她的手上只剩下了戒指的痕迹,再后来,连痕迹都消失了。

“阿南,你在想什么?”

“嗯?”我回过神来,下意识地对她笑了笑,“没什么。”

杯子里的醒酒汤已经见底了,我从她手中接过,“我去厨房放一下。”

就在我转身的时候,她突然说:“我们结婚吧。”

我的身体僵住了,房间里的时间仿佛停滞了,安静得有些异常。

过了一会儿,我转过头说:“你喝醉了。”

她的脸色沉了下来,那双美丽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寒意,仿佛两把冰剑直刺过来。

“随你便。”她闭上了眼睛,语气冰冷。

微波炉里还热着牛奶,我端出去时,发现客厅里已经没有了沈乐菱的身影。

她可能生气了。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起泡的手,随意地把给她热的牛奶倒进了水槽。

抹药膏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以前无论我受了多小的伤,她都会比我更着急地跑过来,一边责怪我不小心,一边帮我处理伤口。如果我表现得不在意,她就会又生气又宠溺地敲我的头,“陆南,你多大了?怎么还是这么不小心!”

但今天她没有,甚至都没有发现我受伤。

刚在一起的时候,我们曾在午后的沙发上看书,她说我们要这样过一辈子。阳光洒在她灿烂的脸上,显得那么生动和明亮。

有时候不得不感叹时间真是个奇妙的东西。五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记忆中那个活泼的少女在我的记忆中竟然越来越模糊了。

我在楼下坐了一会儿,回到卧室时,屋里一片漆黑。

沈乐菱似乎已经睡了,但我知道她没有。

这么多年,她有些习惯一直没变,比如生气的时候就喜欢自己生闷气。

我从另一边上了床,睁大眼睛盯着漆黑的天花板,犹豫了一下,开口说:“我只是觉得太快了。”

“五年你觉得太快?”

沈乐菱已经变得成熟和冷静,我曾经见过她严厉地训斥下属,那严肃而冰冷的样子让我现在想起来都觉得陌生。

但此时她不稳定的呼吸表明她并不像她表现得那么平静。

“对不起。”

“阿南,我最近忙于公司上市的事情,可能没有足够关心你,等忙完这一阵就好了。”

她的声音里充满了疲惫,我默默地翻了个身,“睡吧。”

原以为会彻夜难眠,结果却出乎意料地迅速进入了梦乡。

清晨醒来,沈乐菱已经不在身边,正如她所言,她最近忙得连在家吃早餐的时间都几乎没有。

我随便弄了点吃的,发现冰箱里的食物快要见底,于是打算去超市逛逛,没想到偶遇了老朋友。

“陆南,真是你啊。”

我回头一看,原来是大学时的班长,便向她打了个招呼。

“你变化太大了,我一开始都没认出来。”

变化大吗?我带着疑惑的眼神看着她,苏映禾察觉到我的困惑,便向我解释。

“当然了,怎么说呢?你现在看起来特别温和,有种……让我想想,居家男人的感觉!这么多年了,你和咱们班那个学霸应该已经结婚了吧?”

我摇了摇头,“还没呢。”

“那你可得加把劲了,我听说沈乐菱的公司马上就要上市了,年轻漂亮又有能力,你应该明白的。有时候,人还是得紧紧抓在自己手里才好。”

我听着她关切的话语,只是笑了笑,随意地应和着。

我从未想过沈乐菱会背叛我们之间的感情。曾经是因为信任,那个年少时眼中只有陆南,永远充满活力的少女是不会做出这种事的。

但说实话,现在的沈乐菱,变得精明世故,我也不敢肯定了。

尽管心中有这样的疑虑,我也仅仅是疑惑而已,并没有感到惊慌或不安,好像无论发生什么,我都能坦然接受。

五年的时间,不知从何时起,我们曾经用心积累的爱已经开始慢慢消逝。

“陆南,明天有同学聚会,你和乐菱会来吗?”

我回过神来,思考了一下,“我那天应该没什么事,可以来。至于她,我得回去问问。”

“映禾回家了。”一个低沉的男声传来。

苏映禾向我道别,然后轻快地走向他,两人手牵手,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我仿佛看到了几年前我和沈乐菱的影子,那时候我们手牵手,即使什么都不做也感到幸福。哪像现在,连买个菜都觉得无聊孤单。

一到家,我把菜搁厨房里。现在都六点了,不确定她今晚回不回来吃饭,就给她发了条消息。

沈乐菱没动静。可能又忙得不可开交吧,我耸耸肩,不再看手机。

饭做到一半,突然听到钥匙开门的声音。

沈乐菱拎着个名牌包走了进来,我下意识瞄了一眼时间,六点四十。

“今天怎么回来这么早?”

“公司的事差不多忙完了。”

“哦。”我点点头,转身又往锅里添了点菜。

我俩之间沉默了。以前我们从来不会这样。

我记得我们以前总是互称对方是灵魂伴侣,我们会聊天文地理、学业爱好,会讨论电影观后感,分享独自旅行时的趣事,吐槽那些看不惯的人和事,绝不会像现在这样,竟然找不到话题。

“我们聊聊吧。”她说。

我们面对面坐在桌子两边,我突然想起一句话,恋人们总是带着各自的思想和情感相对而坐,中间却隔着一道深不见底的沟壑。

我们是不是也这样呢?我不明白,但似乎有些感触了。

“你最近怎么这么不消停?”她无奈地叹了口气。

我张了张嘴,突然感觉有些无力。其实我没有,我都习惯了。

我们刚在一起的第一年,是异地恋。我常常会因为她的忽视而冷战,又怕异地恋让我们的心越来越远。

那时候,她会立刻放下手头所有的事,半夜冒着大雨飞来找我。

也会在我提出分手的时候,冒着第二天在客户面前发挥不好的风险,从北方跨越大半个中国到南方来找我。

我到现在都记得她因熬夜通红的眼睛,还有那句透露着无助的话,“就连你也不要我了吗?”

因为这句话,我陪她一年又一年,从十八岁到二十三岁,几乎是我青春的一半。

沈乐菱从小父母就离婚了,她跟着奶奶长大。那个瘦弱的老人是在她工作第一年去世的,临走的时候她将我和沈乐菱的手紧紧地握在一起,希望我们长长久久,顺顺遂遂。

“我突然很好奇,你为什么提出结婚?”

沈乐菱说:“我们在一起已经五年了,成个家不好吗?就像所有情侣一样。”

你看,结婚的原因并不是因为爱,而是我们到了该结婚的时候了。好像在她眼中,如果不结婚,我们之间就没有爱了一样。

“你还记得我们刚在一起的时候,你曾经说过要一场浪漫又盛大的求婚仪式吗?”

沈乐菱愣了,皱起眉头才将那段记忆找出来,但她还是说道:“现在没时间,以后你补给我好不好?”

我沉默地看着她,无力感再次来袭。其实如果她现在准备一下,我去买一束玫瑰花,这种简单的仪式就好。

我曾经想要在漫天星光和馥香浓郁的玫瑰的见证下,挚友亲朋作伴,给她一场盛大的求婚仪式,圆了她的梦。但是现在……。

那天的对话就这样戛然而止了。

第二天,我早早地就爬了起来,沈乐菱还没出门呢。

我问她,“明天大学同学聚会,你有空去不?那帮老伙计都挺想咱们的。”

她沉思了片刻,然后回答说:“你先去,我随后就到。”

我沉默了一会儿,笑着点了点头。

我独自一人站在了聚会的门口。

里面的同学们正聊得热火朝天,看到我来了,热情地招呼我进去,还好奇地问:“沈乐菱怎么没来?”

我微笑着说:“她还在忙,待会儿就过来。”

但是等到快吃完了,她还是没出现,直到她给我发了个消息。

“今晚我有事,就不去了。”

我回复了一个“好”,然后把手机扣在了桌子上。

一杯酒递到了我旁边,我抬头一看,是苏映禾。

“陆南,你最近是不是过得不太顺?”

我愣了一下,手指不自觉地蜷缩起来,原来这么明显了?

苏映禾小心翼翼地看了我一眼,急忙解释说——

“别介意,我只是觉得你不像以前那么放荡不羁了,现在看起来更沉稳了。”

“对啊,我也觉得陆南变化挺大的。”旁边的师兄也插了一句。

我随便找了两个理由搪塞过去,把话题带过了。但我心里一直回避的问题也在这一刻变得清晰起来,我现在的生活,确实不太好。

聚会结束后,大家在门口告别。

同学们笑着对我说,“你媳妇儿可真忙,你得管管她,下次聚会得让她来。”

我默默地摇了摇头,我怎么管得了沈乐菱,以前还行,只要我一生气她就会让步。现在不管我怎么做,她都不会改变计划。

原本热闹的人群很快就散了,成双成对的,我看着他们,仿佛看到了19岁的我和沈乐菱,那时候我们是多么坦率和真诚地表达着爱意。

临走时,苏映禾轻轻地抱了抱我,在我耳边低声说:“陆南,要幸福哦。”

苏映禾在学生时代曾经喜欢过我,但我拒绝了她,现在看到她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我感到很欣慰。

她没有提沈乐菱,好像看出了我强颜欢笑背后的尴尬。真是难堪啊。

这地方又只剩我孤零零的了,之前的喧嚣就像退潮的海水,留下的只有满地的寂寞。

天空开始飘起了雨滴,我站在台阶上,瞥了一眼手表。

时间已经过去了整整一个小时,沈乐菱还是没有出现。雨势越来越大,哗哗地打在地上,那白晃晃的路灯在水中的倒影,刺得我眼睛生疼。

我决定动身了,在倾盆大雨中踏上了回家的路。

五公里的路程,比起当年我们异地恋的距离要近得多,但为何我会觉得如此遥远呢?

当我回到家时,全身都湿透了,一开门,映入眼帘的是两个人。

沈乐菱坐在沙发上,旁边那人正用毛巾帮她擦脸。

我一眼就认出了他,沈乐菱的助理,沈泽,已经跟了她两年。

他们靠得很近,从我的角度看上去,就像是紧紧贴在一起。他似乎察觉到了我的存在,立刻站了起来,“南哥,沈总今晚有个临时的酒会,喝了点酒。”

我的目光从他手中的毛巾上掠过。

“没关系,你继续帮她收拾,我上楼换件衣服。”

等我换好衣服下来,沈泽已经离开了,沈乐菱坐在沙发上,看起来似乎已经清醒了。

我突然很想问她,我在她心里到底是什么位置,让我一个人在雨中走了五公里回家,随便让一个男人进家门,甚至他还能准确地找到沈乐菱的毛巾。

我这么想着,也就直接问了出来。

沈乐菱那张总是对我充满爱意的脸上,隐约透露出一丝不耐烦,“别胡思乱想,他只是我的助理。”

我一时语塞。助理?但他看你的眼神可不简单。

也许是意识到自己刚才的态度有些过分,她的声音柔和了下来,“别想太多,今天是我不好,明天我会叫人把你喜欢的那个手表送到家里,作为赔罪,好吗?”

我心中一紧,转过头不去看她。

沈乐菱以为我已经消气了,于是上楼去洗漱了。

我手里拿着吹风机,望着她的背影,沉默得让人窒息。

我突然觉得心里好像破了一个大洞,冷风直往里灌,让我感到疼痛。

我向来没有吃早餐的习惯,总是胃痛。

在无数的回忆中,那个在别人面前总是冷淡的人,面对我时总是带着温柔的笑容,“你总是不注意自己的身体。”

“以后每天我都会给你做早餐,不吃完不许走。”

“沈乐菱,要是没有你,我该怎么办。”

她板着脸捏了捏我的鼻子,“不许胡说,我们永远不会分开。”

沈乐菱,那你呢?如果,是你想要我离开呢?

沈乐菱动作麻利,我一睁眼,就瞅见桌上躺着个包装精致的小盒子。

我对这款手表情有独钟,但总是缺货,我每周都得去店里打听,时间一长,那份期待也就慢慢淡了。现在手表到手,我竟然提不起兴趣去拆它。

原来,再宝贝的东西,一旦过了新鲜劲,那份热情也就随之消散了。

今天是我们的五周年纪念,但她似乎忘了。或许不是真的忘了,只是觉得没那么重要了。

我突然感到一阵寒意,仿佛从心底升起,逐渐渗透到我的骨子里。

我突然很想去看望那位老太太,沈乐菱第一次带我去她家时,她那慈祥的面容,温柔地抚摸着我的手。

尽管腿脚不便,她还是忙前忙后,为我准备美味的佳肴。

“我这个老太婆一看到你就觉得亲切,以后你们俩要互相体谅,白头偕老啊。”

我和沈乐菱以前经常回来看望老太太,在山下的花店买一束向日葵,然后放在她的墓前。后来,我来得越来越频繁,沈乐菱偶尔来,直到现在,只有我一个人来。

像往常一样,我走进花店准备买花,却发现门口挂着转让的牌子,于是我默默地走向另一家花店。

我还是没忍住,给沈乐菱发了条消息,告诉她我们常去的那家花店关门了。

她似乎并不忙,回复得很快,语气平静,理所当然地说:“那就换一家吧。”

我看着她这条回复,心情复杂,然后按下了手机的关机键。

原来,只有我还沉浸在过去。

此刻的我,比那次全身湿透,站在门口与一身清爽的沈泽对视时还要感到难受和挫败。

我买了两束向日葵,分别放在墓的两侧。

“奶奶,左边这束是我送给您的。右边这束是我代沈乐菱送给您的,她太忙了,您别怪她。”

我坐在墓前,聊了许多这些年的往事,照片上的老太太依旧面带微笑,用那双虽然模糊却充满温柔的眼睛注视着我,一如既往地触动我的心弦。

最后,我站起身,向她深深鞠了一躬,“之前对您的承诺,我恐怕要违背了,以后可能不会再和她一起来看望您了,但我会经常独自来看您的。”

回到家,时钟已经指向了十一。

沈乐菱窝在沙发里,四周一片漆黑。

“灯也不开,这是闹哪样?”我边嘟囔边按下开关,屋里顿时亮堂起来。

“你咋这么晚才回来?电话也打不通。”沈乐菱的语气里透着不满,“你知道我等了多久吗?”

我的笑容收敛了,仿佛在自言自语,“你也尝过等人的滋味了吧。”

她愤怒的表情凝固了,“我那是为……”

“为了工作。”我抢在她前面说。

“沈乐菱,这话你已经说了三年,我听腻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她的眼神变得阴沉,脸上掠过一丝不安。

我终于把心里憋了好久的话吐了出来,心里竟然轻松了不少。

“我们分手吧。”

“陆南,别闹了。”沈乐菱皱着眉头。

都这时候了,她还觉得我在胡闹,真是可笑。

我平静地说:“我是认真的,沈乐菱。”

“为什么?我们在一起五年了,按理说早该结婚了,你也不小了。”

“这样的生活,我过够了。”

“我这么拼死拼活地赚钱,就是为了我们的未来,你能力一般,没什么成就,你就在家待着,这样的生活你还不满意?”

我心里突然有种尘埃落定的感觉,原来她就是这么看我的。

“我去年生日那天,你出差了。我一个人买了蛋糕,守了一整夜,最后决定去常城找你,结果在酒店门口,看到你和沈泽一起走了出来。”

沈乐菱轻蔑地说,“你以为我出轨了?不是的,他只是给我送东西。”

“我知道。但你也知道沈泽对你有意思,对吧?”

沈乐菱试图辩解,“他是我的助手,我工作需要他。”

我失望地看着她,清楚地意识到,眼前这个头发一丝不乱,穿着职业装的女人,已经不是我熟悉的,深爱的那个阳光少女了。

“你知道你的地址是他发给我的吗?那一幕是他故意让我看到的,而你,明明知道他对你有意思,还是让他跟着你,让我难受,说实话,我觉得很恶心。”

“还有,沈乐菱。你觉得我去做我喜欢的事,是你的功劳吗?”

“那我可以明确告诉你,不是。一年前,我在设计展上遇到了一个很有影响力的人,他愿意推荐我去皇家艺术学院深造。”

“但我放弃了,因为那时候你事业刚起步,我怕你一个人应付不来。现在想想,我真是个大傻瓜。”

沈乐菱似乎受到了打击,身体晃了晃,她用手捂着胃,额头上渗出了汗珠。

要是以前,我肯定立刻去给她拿药,但今天我只是冷冷地看了她一眼,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上楼去收拾东西。

我的东西真不算多。

五年的岁月,就那么浓缩在一个小小的行李箱里,我轻松地拉着它,感觉它轻得像羽毛一样。

当我经过沈乐菱身边时,她冷冷地说:“走了就别回头了。”

我停下脚步,声音平静地说:“行,那我就不说再见了。”

选择在傍晚离开可能不太明智,但情绪已经到了那个点,不走也不行。

到了朋友家,我直截了当地告诉他我分手了。

他生气地说,“是不是沈乐菱她……”

“不是,是我们不合适了。”

谢林惊讶地看着我,“不会吧,陆南,你们都在一起五年了,怎么就不合适了?”

谁知道呢?可能我们真正合适的时间只有三年,剩下的两年都是在消耗之前的感情。一开始的感情太热烈,后来就一直在走下坡路。

“但这太突然了,你是什么时候开始想分手的?”

我想了想,“两年前有过这个念头,那时她事业正旺,我特意请假飞到北城想给她个惊喜,但她让我一个人在家待了三天,最后一天我有点生气,她放下工作无奈地问我,你还想我怎么样?”

第二天在谢林家醒来,他已经去上班了。

我慢悠悠地吃完早餐,打算收拾东西,却在包里找到了老太太给我的玉牌吊坠。想来想去,还是决定还给沈乐菱。

我坐车到了她的公司,正准备把东西交给前台,突然有人喊:“陆先生,您是来找沈总的吗?”

回头一看,是穿着正装从电梯下来的沈泽。

我心里暗自发笑,消息传得真快。

“不,我是来还她一样东西的,既然沈秘书在这儿,就帮我给她送上去吧。”

我把玉牌递给她,正准备走,但偏偏有人不想让我这么轻易离开。

“陆先生,沈总和你在一起那么多年,最后你却还是和她分手了,真是不值得。”

我笑了,直视着他,“沈先生是以什么身份来教训我呢?是助理还是……沈乐菱未来的男朋友?如果我不走,你怎么能得到你想要的呢?”

在大庭广众之下,沈泽的秘密被我揭穿,他的脸一阵红一阵白。

我不想再和她多说,挥了挥手说:“祝沈先生早日赢得沈总的心,也不枉你这么久的努力。”

出门的时候,我无意中透过门口的玻璃看到了沈乐菱的身影,我没有再回头。就像我说的那样,我们还是不要再见了。

和沈乐菱一拍两散后,我手头的事就堆成了山。

首先得找个窝,再来就是跟老东家说拜拜。

我之前那地儿是沈乐菱的合伙人开的,既然铁了心要跟她划清界限,那肯定不能在那地方多呆。

这两件事得一块儿办,搞得我忙得跟个不停转的陀螺似的,但还挺带劲的,连谢林都说我这是枯树开新花,焕发第二春了。

投了一堆简历,终于有家新公司对我伸出了橄榄枝。紧接着,也在公司边上找了个落脚的地儿。

双喜临门,自然得请谢林来庆祝一下,地点就选在我家小区外的那条美食街。

“你这运气也是没谁了!怎么找工作这么轻松啊,真是金子到哪都发光。听说这家公司的老板刚进设计界,手底下还有其他产业,你这是要飞黄腾达了啊。沈乐菱还把自己当回事呢?”他喝了口啤酒,笑得那叫一个真诚。

我也乐呵,“没想到公司这么信任我,直接让我当设计总监。”

接下来的几个月,公司的任务一个接一个,忙得我不可开交。

忙里偷闲的时候,接到了沈乐菱的朋友顾佳的电话,说她最近老是喝得烂醉,醉了就抱着酒瓶叫我名字。

顾佳问我,“你能不能去接她一次,你们好歹好了五年,你也不能忍心看她这样吧?”

我拒绝了,我说我工作忙得很,没时间,让她把沈乐菱送回家。通话快结束的时候,我补了一句,“我和沈乐菱已经没关系了,以后就别给我打电话了。”

顾佳冷笑着,语气里透着一股子凉意,“陆南,你可真够狠的。我真替乐菱不值。”

我没多说什么,只是淡淡一笑,就把这事抛到脑后,继续埋头苦干。

隔壁的同事同情地看着我,“陆南,别看宋总平时温文尔雅的,工作起来就跟变了个人似的,既认真又有压迫感。但你认真起来也确实能学到不少东西。”

宋晴的能力确实很强,眼光也准。无论是工作能力还是为人处世,我都从她那儿学到了不少。

宋晴站在门口,

“陆南,等会儿你跟我出趟急差,现在先回去收拾一下。”

我到车库的时候,宋晴已经在车旁边等着了。

这几个月因为我们俩住得近,所以她上班的时候都会顺道带上我。

但每次我提出异议,宋晴总是似笑非笑地说:“你觉得我作为老板会让员工把工作时间浪费在通勤上吗?”

行吧。我做了个拉拉链的手势,表示我不会再提这事了。后来次数多了,我也慢慢习惯了。比如现在,我已经能面不改色地坐上她的车,偶尔还会聊聊今晚各自吃点啥。

宋晴的厨艺真不错,我第一次尝到她的手艺时,简直惊艳。而我那厨艺,只能说是平淡无奇,所以后来我就厚着脸皮去蹭了好几次饭。

“今天晚上九点的飞机,你先收拾东西,然后上楼吃饭,八点半之前到机场。”宋晴一边开车,一边井井有条地安排着。

我直勾勾地盯着她,宋晴是那种清新脱俗的美,身上散发着一种温和却坚定的力量。

我突然来了一句,“宋总,今天一看你还挺有魅力的,怎么连个男朋友都没有?”

宋晴斜了我一眼,“陆总监,我得说你这马屁拍得我挺开心的,但别想用这招逃避出差。”

我心一紧,“在你心里,我就是这种不厚道的人?”

宋晴嘴角勾起一抹轻笑,意味深长地说:“人要有自知之明。”

我心里默念,她是老板,她是老板。作为好员工,我们要尊敬爱戴老板……

作为优秀员工,我们要学会帮老板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我装作恍然大悟,“我知道老板你为什么没男朋友了,主要是您这嘴啊,太犀利了,哪个男人受得了。”

宋晴像是开玩笑似的随口问道:“这其中包括你吗?”

“啊?”我一听这话就懵了,宋晴不会对我有意思吧?

宋晴去停车的间隙,我先行一步,乘电梯上了楼。

当我走到家门口,意外地撞见了沈乐菱,她听到声响,转头望向我。

她那双通常冷漠的眼睛里布满了血丝,看到我时,眼神中流露出激动和谨慎。

“阿南。”她朝我走来。

我面无表情,就像在看一个路人,“好久不见了,找我有什么事?”

她停在离我三步远的地方,似乎想要靠近,却被我的冷漠所伤,只能站在原地。

“我已经知道了他所做的一切,我已经把沈泽赶出了公司。”沈乐菱的声音里带着歉意和自责,“公司已经上市,我以后会有更多时间陪你,你愿意回到我身边吗?”

沈泽这个名字对我来说,已经是遥远的过去,就像上个世纪的褪色照片。

看到她那既期待又害怕的眼神,我知道她真的后悔了,但不是每个人都会在原地等待。

“对不起,沈乐菱,你还是不明白,我们之间的问题不是沈泽,而是那些被你忽略的日子,是那些凌晨客厅里亮着的灯,是那些等到天亮却从未被打开的门。每次看到你,我都会想起那些阴暗和苦涩的回忆。”

沈乐菱低下头,声音有些哽咽,“对不起。”

看到她这样,我也感到心酸,那个曾经高傲的女人在我面前低下了头,这种感觉真的不好。

“没必要这样,我们已经走在不同的路上了,分开也是必然的。我先进去了。”

沈乐菱突然抓住我的手腕,眼中充满了恳求,“阿南。”

一只手突然伸过来,强势地拉开了沈乐菱的手。

宋晴一只手提着我的包,一只手紧紧抓住沈乐菱的手,语气轻松地说:“陆南,你还有半小时就要和我一起去机场了,快去收拾。一会儿出来吃饭。”

她的声音听起来温和,但实际上充满了不容置疑的意味。

沈乐菱在我们之间来回看着,眼中充满了痛苦,“你们住在一起了?”

工作最重要,这是职场人的基本原则。我心里一惊,立刻开门进去收拾东西,完全忽略了沈乐菱,也没有回答她的问题。

等我收拾好东西出来,宋晴站在客厅里,把煮好的面条放在餐桌上。门紧紧地关着,沈乐菱可能已经离开了。

我抛开思绪,刚坐下吃饭,就听到宋晴说,“你拒绝我是因为她还在这里?”

我差点被呛到,责备的目光投向她,正好看到她那清秀的脸庞,这下什么过分的话都说不出来了。

“色即是空,色即是空。”我念了个清心咒,语气平静地说。

“她是我前女友,再说,宋总您也没正式表白啊。”

话音刚落,我就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果然,宋晴双手合十,撑着下巴看着我,“那我现在问一下,陆先生愿意和我在一起吗?以后想吃我做的菜随时恭候。”

她抓住了我的软肋。

我的脸不由自主地红了,“看情况。”

自那回之后,我就没再碰见过沈乐菱,不清楚是什么绊住了她的脚步,不过说真的,我倒是松了口气。

她的缺席让我得以全情投入到工作中,事业上也做得有声有色。

宋晴待我不错,我明白她想让我逐渐习惯她,甚至在生活中依赖她。我努力保持理智,但显然,我不是她的对手。

我调侃她狡猾,宋晴只是笑着回应,“阿南,你心里也有我,感情这事儿,可不是我一个人能左右的,它得是咱俩的共同努力。”

虽然不愿意承认,但她确实说对了,我也在慢慢向她靠近。

最后,我们正式确立了关系。

其实生活并没有太大变化,只是回家后总有热腾腾的饭菜,家里的钥匙总是放在显眼的地方,餐桌上每天都有新鲜的美丽花朵。

我半开玩笑地说:“宋晴,别太宠我了。小心我赖上你。”

宋晴毫不在乎地坦白,“我就是想黏着你。”

宋晴确实是个能干的老板,她带领我一步步成长,鼓励我攀登我以前想都不敢想的新高度。

工作第三年,我收到了伦敦皇家艺术学院的访问学者邀请。当我站在讲台上,看到台下微笑的宋晴,不禁感叹命运的神奇。

晚上,我们去了泰晤士河畔,河水波光粼粼,金光闪闪。在那里,我向宋晴求婚了。

那些和沈乐菱的往事,我曾以为刻骨铭心,现在却变得模糊,甚至记不清她的面容了。

时间流逝,岁月如梭。

沈乐菱自述:

我得承认,我挺自恋的,甚至有点小得意。

但老天爷是公正的,我跑得飞快,却忘了停下来,好好沉淀,冷静思考。

就因为我那股子自大和急躁,我弄丢了我宝贝的东西——我的阿南。

我从没对他说过,我对他,那是一见钟情。

记得校庆那天,一幅画把我迷住了,然后我看到了画背后的他。白衬衫,青春洋溢,散发着我梦寐以求的活力和光彩。

爱情这东西,说来就来,一发不可收拾。我从没想过,自己会这么小心翼翼,为了见他一面,不惜穿越大半个校园。

于是我默默地观察他,直到有一天,我鼓起勇气向他表白。他答应了,那一个月,我感觉自己像是活在梦里。

也许是因为我那贫穷又阴暗的过去,我太渴望成功了,所以毕业后,我拼了命地往上爬。

新来的助理沈泽看我的眼神有点不对劲,我知道他对我有意思。但他工作能力挺强,所以我还是留下了他。

不管我多晚回家,阿南总会在客厅等我,如果太晚了,他还会给我留一盏灯,甚至那个连做饭都不会的人,为了我,学会了煮醒酒汤。我对阿南的爱,深不见底。

商界就是个名利场,我爬得越高,看到的丑事就越多。

我变得越来越冷漠,也越来越狡猾。我还是那么高傲,但我已经从旁观者变成了演员,而我的助理就是我的最佳搭档。

每次我带着一身酒气和香水味回家,阿南总会心疼地说,没必要这么辛苦。

我觉得好笑,这么多年了,他还是那么天真,我怎么可能会放弃我辛辛苦苦才得到的一切?

我开始对他感到厌烦,厌烦他对我的关心,厌烦他和我分享的那些我觉得无聊的情绪。

当我埋头苦干时,他冷不丁地给我发了条消息,我有点摸不着头脑,心想这店不开门了,换一家不就得了,但我忘了,那家店是我们的常去之地,装满了我们共同的回忆。我放弃了那家店,对阿初来说,也等于放弃了我们共同的往昔。

阿南怎么会想离我而去呢?他不是说过要伴我左右吗?

我对他食言而肥感到愤怒,于是狠下心让他走了就别回头。

他真的没再回来。

我在家里翻抽屉找烟时,意外发现了他的日记,沈泽那家伙干了不少出格的事。

我没听沈泽的辩解,直接让他卷铺盖走人。

我去找阿南,想告诉他这件事,却只换来他那冷漠的眼神,我想牵他的手,却被一个女人拦住了。

这么多年来,他第一次忽视我,听从那个女人的话,进了屋。

那个女人叫宋晴,我认识她,她是圈子里的顶尖人物。

她让我别自取其辱,阿南等了我那么久,我都没回头,现在凭什么我要等他就得回头。

她还告诉我,阿南曾为我放弃了大好前程,但我还是让他失望了,所以我没有资格站在他面前。

她说得对,但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

后来,我不再打扰阿南,但我会想方设法打听他的消息。

阿南出国了。

阿南恋爱了。

阿南要结婚了。

时间对我来说已经变得模糊不清,我刚从国外出差回来。机场里人头攒动,但我一眼就看到了他。

宋晴依偎在他身边,两人手牵手,走向路边的黑色轿车。他笑得那么灿烂,就像当年一样。

我突然想起了很多年前,我们也曾经如此亲密无间。

我们一路走来顺风顺水,可惜最后却功败垂成。

故事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