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秀:躬身践初心 矢志守正义
发布时间:2025-06-10 09:38 浏览量:2
慰问辖区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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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档案
陈志秀,女,1970年12月出生,土族,中共党员,现任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三级高级法官。
“群众的口碑就是最高的荣誉奖杯!”
说起陈志秀的名字,到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打过官司的群众都会竖起大拇指:“陈院长心里装着咱老百姓!”她以踏实肯干的工作作风投身法院工作,以春风化雨的柔情赢得群众爱戴,用实干与担当在司法战线上书写着令人敬佩的篇章。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陈志秀始终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始终牢记司法为民职责,将自己对法律信仰的坚守和对审判事业的热爱融入工作中的一言一行,以扎实有力的脚步,踏出一串串闪光的足迹,她曾获评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双百政法英模、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法官、青海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省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并于2022年当选为党的二十大代表,这些荣誉充分彰显了她在司法实践中卓越的专业能力、崇高的职业操守和深厚的为民情怀 。
经得起检验
记者见到陈志秀时,西宁的夜幕已悄然降临。会议室里,刚刚结束一场座谈会。此时,办公室门外走廊里,前来汇报工作的干警早已排起长队,有的抱着厚厚的案卷材料,有的拿着待审批的文件,大家都在安静等候。
待公事处理后,陈志秀歉意地说:“实在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这是记者时隔几年后再次见到她,她依旧如此繁忙。随着从法官到庭长,再到院长身份转变的话题,将记者带入了她深耕司法一线、践行法治初心的精彩世界。
一路走来,陈志秀一边学习,一边实践,先后审理了全省首例网络著作权案、全省首例计算机网络侵权案等新类型案件。除此,她撰写的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优秀指导性案例,审理的一起著作权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知识产权优秀案例,通过“三调联动”方式审理的一起合同纠纷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调解案例等。
陈志秀常说:“当事人就像我的邻居,我懂他们的情感,也理解他们渴望得到帮助和认可的迫切心情。我会尽全力帮助他们,而这一切他们都看在眼里。我想让大家知道,这里有值得信赖的人,也有靠谱的解决问题的方式。”正是秉持着这样的信念,调解工作成了陈志秀工作中的一大法宝。
她擅长调解,这一点几乎已在所有认识她的人中达成共识。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静萍告诉记者,陈志秀在调解工作中,既坚守法治原则的刚性,又饱含人文关怀的温度,用精湛的专业素养与卓越的协调能力,架起沟通的桥梁,将矛盾消弭于无形。
同事们常说,办公室里亮的最久的是她的灯,案卷、文件上批注最多的是她的笔迹,她用心学习前沿管理理念,用脚步丈量基层司法需求,用情凝聚干警队伍力量,用智慧统筹审判与服务大局。
实绩写精彩
2021年7月,陈志秀履职新岗位,当院长至今,她从机制优化到模式革新,以实干实绩为司法工作注入强劲动能。
她总说:“干调解、审案子,不能只灭眼前的火,要学会顺着火苗找源头。”这4年带着队伍琢磨出不少新法子。
“被告人谈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依法予以撤销缓刑,数罪并罚。”这是城东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2024年以来,城东区人民法院通过开展“来电狂响·控卡有我”百日行动,致力构筑数字时代反诈智慧防线,开创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新方式。用群众容易接受的法治课堂、旁听庭审、制发反诈倡议书等,辐射辖区3万余名群众。
“认领难题,走访相关单位、企业调研、统计分析,形成调研报告。”这一系列举措是陈志秀在看到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不畅时所做的工作。通过调研,最终成立了小商品市场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站,打通了联动调解平台,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为西宁市知识产权保护探索了新路径。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成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调解工作室,深化“院校”联动纽带,健全与22家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加大对基层调解工作指导力度,推行“个案示范+并案处理”机制,2024年,城东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案件4441件。
积极探索涉未成年人“三审合一”模式,打破庭审界限,横向整合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职能,及时捕捉各类风险,从源头预防问题发生。2023年以来,城东区人民法院共审结涉未成年人案件317件,审限内结案率为97.58%,较全院平均水平高出6.35个百分点;平均结案周期仅43天,少于全院平均结案时间一半以上,比全市平均结案时间缩短40天,审判效率优势明显。
说起这些,陈志秀说:“这都是团队的力量,是我们法院干警的智慧。”
清风守初心
“陈法官,这盒茶叶您收下,就当交个朋友!”当事人把包装精美的礼盒往桌上一放,转身就想走。陈志秀一个箭步拦住人,笑着把礼盒塞回去:“交朋友行,茶叶可使不得!案子该咋判,法院有尺子量着呢!”这样的场景,在她20年的法官生涯里,上演过不下百次。陈志秀常说:“法官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用于维护公平正义,容不得半点私利。”
多年来,陈志秀在工作中始终保持高度自律,杜绝一切违规行为。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细节,确保每一份判决都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
在日常生活中,陈志秀也时刻以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秉持艰苦朴素的作风,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以自身的言行影响和带动身边人,展现了一名优秀法官的高尚品德和职业操守 ,成为同事和群众心中廉洁奉公的典范,为维护司法公正与社会公平正义贡献着自己的力量。